成都已初步梳理出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築近千處
  本報訊(記者 陳碧紅)11月5日,記者從成都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獲悉,保護歷史建築的首部地方性政府規章——《成都市歷史建築保護辦法》已於日前出台,將於201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後,在成都的6類具有典型代表意義的50年以上老建築,將被認定為歷史建築進行掛牌保護。目前,該市已初步梳理出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築近千處。
  作為古蜀文明的重要發源地、全國首批歷史文化名城,成都擁有底蘊深厚、魅力獨具的歷史文脈。為更好留住“城市之魂”,對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築進行搶救性保護,此次出台的《辦法》對歷史建築從認定公佈、保護利用到執法監管等各程序環節均作出了明確規定。
  成都市城鄉房產管理局承擔著全市歷史建築保護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工作。該局局長何立祥介紹,今後凡破壞、改變歷史建築保護標誌,及未經批准擅自修繕裝飾、影響歷史建築使用安全和對風貌格局造成破壞等行為,房管部門將進行執法監管並予以嚴厲處罰。目前,全市共初步梳理出具有保護價值的老建築973處,正按照“先易後難”的原則分期分批實施保護。已有華西協合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舊址、邱家祠堂等15處歷史建築獲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納入保護名錄。
  另據瞭解,為更好地區分和管理歷史建築、文物保護單位、優秀近現代建築,對於已經公佈的優秀近現代建築,規定符合歷史建築認定條件的,可認定為歷史建築,成都將來不再有優秀近現代建築這一稱謂。
  6類具有典型代表意義的老建築
  (一)與重大歷史事件、革命運動、著名人物或重要組織機構有關的;(二)反映優秀歷史文化,體現城鄉傳統風貌、時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三)建築樣式、結構、材料、施工工藝和工程技術具有建築藝術特色和科學研究價值的;(四)著名建築設計師的代表作;(五)在產業發展史上具有代表性的作坊、商鋪、廠房等;(六)其他具有重要歷史意義、紀念意義或教育意義的。
  怎樣認定具有典型代表意義的老建築?
  根據《辦法》,成都市和各區(市)縣人民政府將把歷史建築保護工作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以及城鄉總體規劃。6類具有典型代表意義、建成50周年以上,未被列入文物保護單位或不可移動文物的建築物、構築物,可認定為歷史建築。
  此外,對於已滅失的建築物、構築物,按原貌恢復重建或者異地遷建的,符合認定條件的,可以認定為歷史建築;建成30年以上不足50年,但具有特殊的歷史、科學和藝術價值,或者具有特殊紀念意義和教育意義的建築物、構築物,也可認定為歷史建築。經批准公佈的歷史建築,將以市人民政府名義統一設立保護標誌,實施掛牌保護。
  專家觀點
  袁庭棟(巴蜀文化研究專家):作為國務院首批公佈的歷史文化名城,成都及周邊擁有大量珍貴無比的老建築。《成都市歷史建築保護辦法》的出台,讓尚存的老建築有了“護身符”。建築是凝固的歷史,這些留存下來的歷史建築將告訴子孫後代,成都有著怎樣輝煌的歷史。
  馬識途(著名作家):先輩們留下的寶貴文化遺產,應該好好保護起來,希望以《成都市歷史建築保護辦法》出台為契機,保護好尚存的歷史建築,永續成都三千多年的輝煌文脈。
  李致(四川省文聯名譽主席):城市文脈是一個城市的根和靈魂,是城市誕生和演進過程中留下的歷史印記,而歷史建築是展示它的重要載體,也是城市之間相互區別的重要標誌。成都為保護歷史建築建章立法,是件大好事,是“依法治市”的一個舉措和體現。期盼《辦法》的執行為成都的歷史建築保護揭開新篇章。
  已批准公佈的15處歷史建築保護名錄
  1 邱家祠堂 2 康季鴻公館 3 馮家大院 4 鶴鳴茶社 5 中共成都市委原辦公樓群(5、6、8號樓) 6 原成都市政府辦公樓 7 薛公館 8 原成都電子機械高等專科學校辦公樓 9 欣廬 10 張大千故居 11 筆帖式街老宅院 12 崇德里民居 13 原四川大學女生院 14 四川大學志德堂 15 華西協合大學中國文化研究所舊址
  (原標題:政府出規章 使老建築有了“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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